1.凡於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的幼兒,其家長請於2020年9月至11月向教育局申請「2021/22幼稚園入學註冊證」。
2.合資格申請人可於2020年11月2日至11月7日到校報名。
3.家長可在網上下載或親臨本校索取報名表格。
4.被取錄之申請人請於「統一註冊日期」(即2021年1月7日至9日)到校提交「2021/22註冊證」,並繳交註冊費。
***(派發及收發表格不設上限)
備註︰
如申請人於「統一註冊日期」後獲取錄,仍須以「2021/22註冊證」註冊。如申請人在一所幼稚園註冊後想轉校,須到原先註冊的幼稚園取回「2021/22註冊證」。申請人如由其原先註冊的幼稚園取回「2021/22註冊證」,即代表該幼稚園不會再為該學童保留學位。一般來說,其原先註冊的幼稚園不會退還「註冊費」。